2016年10月6日 星期四

沒有自我的男人:以女性為主導的家庭(下)

與E在車上結束了一場激辯後,讓她有初步了解一些概念。

路上我買了飲料,與她前往住所的途中,她問了個問題:

『我有個感情事想要跟你談。』,她的伏筆終於來到。

『我還在跟我男朋友交往時,也就是我現在的先生,

有次我參加我的中學同學會,遇到了先前不是很熟的同學,

我對他馬上有一見鍾情的感覺。

跟他聊時他說他要跟一群人去環島,

我後來竟毫不知恥地一個人跟他們一起去,

那個時候還是在有男友的狀況下哦。但我同學知道我有男友

而且他之前被前女友劈腿過,所以他也認為不可能。

我跟我先生在一起後,因為生活圈越來越近,

一度分手後他又積極追求,最後又復合,後來結婚生了小孩,

於是就走到現在這地步。』,我聽她滔滔不絕地講著。

『我後來結婚後生小孩,直到小孩兩歲後才敢跟那位同學再見面,

但我跟他見面時卻還是有那種感覺。』,她語落至此,

這情史我感覺根本就可以寫小說了。我允諾她我會給出答案,

畢竟這是我來到這裡的目的,也許就算妻離子散也在所不辭,

但我相信她並沒有這麼弱,只是這社會似乎總無法成就愛,

從古至今有多少情愛因社會結構或傳統觀念而無法圓滿,以致遺憾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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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她家後,與她先生和兒子照面,

我感覺到她先生一點都沒有想要跟我多交談的意思,

他彷彿有一種腦袋被掏空的感覺,

對我這位生理男性莫名出現在他家,他竟完全沒有呈現父權的影子。

他對E的百依百順讓他像是個沒有自我的人,

但他對他的孩子似乎沒有這麼的體貼。

剛到的時候,他只是出門去便利商店繳一些費用,

兒子卻開始哭喊說爸爸去哪裡,我雖然知道孩子小需要安全感,

但這狀況就很像全世界只有他的親人才能依靠一樣,

那種哭喊其實暴露著整個社會對未成年後代的各種威脅,

而這份威脅還是來自於人,而且是成年人。

總而言之,我就在她家住了一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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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E是全職保母,早上她先生出門後,

她即接收另外兩位小女孩回來,加上她三歲大的兒子,

她每天都要照顧這三位孩子的生活。她說道她兒子十分聰明,

善於記憶一些事情,有時候她們夫妻倆可能很久以前講的事情,

她兒子在很後來都還能提起。因此他兒子在場的時候,

我完全不敢講述關於感情深入的話題,我怕被他記住。

其中一位小女孩很愛哭,看到陌生人就哭,E則跟我說明,

如果孩子哭的話,當下第一個反應其實不是哄她,

觀察她的需要後,如果不是需求,應該要讓她知道沒有必要哭鬧。

另一位小女孩則是乖乖的,E出門買午餐的期間,

她只把愛哭小女孩和她兒子帶出去,這位跟我留在家裡。

由於她是日本人的女兒,她的乖巧在我感覺也是一種極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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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整天的家庭保母觀察下來,可以看到小男孩很喜歡刷存在感,

他不斷地想要做些什麼的態度讓他時不時會冒犯到兩位小女孩,

有時候會踢、用東西丟或打她們,E每次都會阻止,

但她兒子還是屢試不爽,同時我不斷思索著到底要如何教育子女。

愛哭小妹有時會犯蠢從沙發上爬下來撞到東西,

日本女兒則是不想吃太多她不喜歡吃的午餐。

中午用餐過後,E帶三位孩子去休息,由於昨天我沒有睡好,

我也趁勢在沙發上稍事休息,由於晚上才需要赴約,

結果下午過了四點我才爬起來,E與兩位小女孩已經醒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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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與E再次談論到她的感情事,她透露她曾有研究過人類圖,

她和她兒子都有一些內容,但獨獨她先生是完全空白,

雖然我沒研究,但光這樣聽起來感覺就蠻恐怖的。

E也完全知道她跟那位中學同學不可能,她仍然要照顧這個家:

『雖然我沒跟我先生講,不過他都知道,

他隱隱約約知道我不是屬於他的,但我不會離開他們,

畢竟我現在是幸福的。所以對我同學的那份感覺,

也許要等兒子長大成人後才有機會開始吧。』。

但在我看來她僅僅是因為這個社會結構而無法成就愛,

縱然追求這份愛的結果可能痛苦不堪,但倘若放棄這段體驗,

最後都會是種遺憾。

聽到她下的這結論我十分惋惜,可我也無能為力。

將屆傍晚時分,我收拾行李後與她擁抱道別,前往晚上的約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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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愛無敵的我當然不能接受這樣的結局,畢竟我沒有「感覺」,

「感覺」是我在關係中完全沒有的一個層面。

一直以來,我尋覓伴侶的標準一直都是外貌、相處和價值觀,

和相處的氛圍。我什麼都感覺不到,自然也就無從體驗這樣的過程。

這社會結構灌輸女性必須要對家庭和子女有完全的責任,

卻忽略子女才是我們的未來,社會本應就有責任保障後代的生存權利。

因此目前「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。」的這種想法非常有問題。

我始終認為這社會應該成就愛,當整個社會能夠保障子女,

就算原生父母離異也能讓他們在這社會裡感覺到被愛而非弱勢:

不堅持婚姻是因為成年人都有養育每位後代子女的責任,

那才能讓我們邁向永續和平的社會。當我們不把兼愛視為可恥、

沒節操,愛才得以無條件地繼續傳播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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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愛的內涵會有所轉變,跳脫資本主義下財產制的思維,

關係中將不會因婚姻使得雙方視彼此為所有物,而是獨立的個體。

一但深刻了解我們的所作所為都會影響這世界後,

我們就不會做出傷害他人的舉動,而是包容對方的存在,

接納他不會對這個社會造成傷害的部份,

讓他知道他不是孤單一人,得以愛自己並去做自己。

我們才得以在對方下定決心離開時給予祝福,

擺脫過去種種經歷的束縛,並起身開創新的未來,

一個能讓全人類都享有滿足基本生存所需權利的未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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